知识产权 · 2022年4月12日 0

【知产大爆炸3】我可以把找人管理我的著作权吗?

正如知产大爆炸1说到,我国对著作权的主体及客体保护相对来说十分广泛,所以从大众角度而言还是比较容易拥有著作权的。但是正因为著作权数量大,且侵权现象难以遏制,于是就有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管理组织的用武之地。著作权人和相关利益者可以授权该组织行使著作权相关权利。

该组织的详细权利、义务、职责在《著作权法》第八条做出了如下规定: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授权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使用费的收取标准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使用者代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费的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方式、权利义务、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著作权法中对该组织规定十分详细,其中最关键的权利就是该组织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著作权相关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即在维权当中当做原告行使诉讼权利。

此外该条还规定了该组织为非营利法人,故其在受到社会监督的同时,还需要定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相关消息。

目前我国主要有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等协会,若著作权人有需要,可以尝试咨询相关组织或律师获取相应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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