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 · 2022年8月7日 0

【普法案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哪些人或主体有约束力?

关键词:

公司章程、约束力、股东、董监高

内容概要:

公司章程是公司法定必须制定的重要文件,杭州公司专业律师钱斌提醒你,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案情介绍:

2019年6月,李某与朱某共同出资创办了特能干有限公司。

李某与朱某因为没有开办公司的经验,在进行工商登记的时候就采用了工商登记机关的章程模板。

2020年,李某与朱某聘请了韩某作为总经理,负责处理公司的事务。

后韩某对外经营签订了价值500万元的合同。

因新冠影响,该合同无法履行,对方主张特能干公司赔偿本金及违约金600万元。

特能干公司两位股东皆是认缴出资,后对方一并申请了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普法讲堂/律师解读:

《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是法律规定的公司必须制定的重要文件,但是现在工商登记中往往股东并不重视,采用工商模板,使得很多权利义务划分并不明确。

本案中,李某与朱某并没有在公司章程中对高级管理人员韩某进行约束,对其授信经营的范围没有进行约定,使得韩某随意签订巨额合同,最终让股东承担较大责任。 公司章程是开设公司第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一个好的公司章程可以为公司保驾护航。

所以开设公司时积极寻求法律帮助,切身保障自身利益是非常有必要的。

本文编辑:吴丹阳(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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