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家庭、个人财产、分割财产
普法讲堂:
问题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一起开店获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写小说的稿费;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约定指数与乙方的除外;
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问题二:哪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回答:
1.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2.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
3.遗嘱或赠与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4.夫妻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注意: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可以双方另行约定。
问题三:夫妻可以不离婚但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回答:
可以,但是必须满足特殊情况,主要指以下情况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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