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合同无效、拆迁补偿、拆迁、租赁合同
标题结论:
租房合同若因某种原因被认定为无效,出租人遇到拆迁事项应当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
案情介绍:
20xx年,李雷和韩梅梅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0年,李雷将该案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
合同签订后,李雷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扩建。
到了租赁期第二年后,因政府统一拆迁,案涉房屋同样被拆除,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李雷因拆迁行为直接导致了其无法继续生产经营及产生相应损失,故要求韩梅梅给予承租人相应的补偿。
法院支持了李雷的请求。
普法讲堂:
在房屋租赁履行的过程中,尤其是长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出于各种目的会对标的房屋做出如装修扩建等支出。
若此时发生了拆迁等行为,使得房屋租赁无法继续履行,显然会造成严重的利益失衡,使得双方显失公平。
此外拆迁行为往往会让房屋所有人获取较大利益。
所以,如果一个行政行为导致了一方获益,一方损失,会对市场和秩序造成较大的冲击。
故判决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部分补偿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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