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大股东侵害、股权回购、小股东
普法讲堂:
公司的大股东享有较大的权利,往往在实际经营中能够影响甚至控制公司的发展,在实际情况中,因为大小股东的意见不合导致公司经营影响的情况屡屡发生,这时候就经常会出现大股东通过各种情况损害小股东的情形。
常见的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公司盈利故意不分红或不按比例少分红
2.不合理价格转让或受让重大资产
3.操作股票价格,损害小股东现有股权价值
4.隐瞒公司经营情况
5.利益职务为自己获取私利
6.其他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也对小股东的利益做出了一些保护,在实践当中,小股东可以采取以下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行使股东知情权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这里需要注意,这里股东不要其股权的比例,只要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公司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若拒绝提供,需要答复并说明理由。若此权利受到侵害,小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
2.行使股东分红权
股东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就是分红权,这一块法律规定分红应当按照实缴比例进行分配,即便要修改,应当是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这里就排除了大股东因为自己股权比例高而做出不公平分配的方式来损害小股东利益。
3.召开临时股东会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小股东可以联合其余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
4.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但是实践中这条规定各项举证难度较大,且退股权牵扯到其他各项流程,应当作为小股东保护自己权益的最后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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