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2年1月31日 0

【普法案例-婚姻家庭】男方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离婚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关键词:

非亲生的,精神损害赔偿、离婚、女方主张

标题结论:

男方发现孩子非亲生,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一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案情介绍:

话接上回,在法院判决后,李雷也开始尽到了抚养孩子的义务。

但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李雷发现孩子与自己的长相差别甚大,心里有所顾虑,于是便找了个机会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他大惊失色,孩子并非其亲生。

因此李雷韩梅梅夫妻感情出现了巨大裂痕。 不久后双方闹到了法院,李雷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还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法院通过梳理案件来由后,支持了李雷的全部请求。


普法讲堂:

《民法典》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双方互相负有忠实义务,本案中因孩子不是亲生,属于女方的过错且给男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故依次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应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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