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律 · 2022年9月4日 0

【普法案例-主播打赏】给主播打赏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关键词:

主播打赏、赠与合同、附条件赠与

案情介绍:

2019年,孙某在闲暇之余登录直播网站观看直播。

几番浏览后,孙某发现一主播的直播风格甚是喜欢。

孙某在主播一句句“谢谢大哥中”累计刷了5万元的礼物。

孙某生活因此受到影响,遂要求主播和平台返还款项5万元。

后双方协商无果,孙某诉至法院后败诉。

普法讲堂/律师解读: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用户对直播发布者的“打赏”,一般成立赠与合同,除非有证据证明直播发布者接受“打赏”前后须履行具体、明确的合同义务,所以在观看直播时,要谨慎消费,进行打赏时如果希望对方完成义务,最好明确具体规定对方需要完成的具体事项。

本文编辑:吴丹阳(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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